專
采用專項技術或工藝通過專業化生產制造的專用性強、專業特點明顯、市場專業性強的產品。
精
采用先進適用技術或工藝,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細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過精細化管理,精心設計生產的精良產品。
特
采用獨特的工藝、技術、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產的,具有地域特點或具有特殊功能的產品。
新
指依靠自主創新、轉化科技成果、聯合創新或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方式研制生產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
了解更多“專精特新”政策
本市注冊并經營兩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有合法有效的注冊商標且進入市場(技術運用)一年以上。
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行業政策。
在市場、質量、效益或發展等方面處于同行業領先水平,具備先進性和示范性。
財務管理制度規范、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符合本辦法“專精特新”定義的相應內容。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隨時登錄市經濟信息化委政務網站或青島市中小企業云服務平臺申報,填寫并提報相關申報材料。
各區(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以及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納入各區(市)“專精特新”產品(技術)項目庫,進行跟蹤監控和培育扶持。
市級“專精特新”產品(技術)評審認定工作每年二季度擇期進行,由市經濟信息化委按照《青島市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產品(技術)評價指標體系》組織實施。